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1-10 作者:校长办公室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排

11月10日起,全校教学活动均调整为线上方式开展,暂停所有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各项教学安排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校园严格封闭管理

11月9日起,校园已施行严格封闭管理,住校学生不出校,校外学生不入校,安排部分教职工住校开展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学生管理

校内学生一律禁止出校园,校外学生一律禁止入校。走读学生、已在校外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线上学习,暂不入校。因极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学生,须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填写返校离校流程模块中的“学生离校申请”(提交一卡一码),由所在学院审核并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持微信卡包“校园码”扫码出校,并严格记录和报告行程信息,已离校的学生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2.教职工管理

与疫情防控相关和确有管理、服务、保障任务的人员已于11月9日住校开展工作,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物业、保安等服务保障相关人员住校集中管理。住校教职工、服务保障人员如需调换的,须由所在部门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新调换人员须无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替换。其他教职工不到校,通过网络开展线上授课和居家办公;未住校教职工不离连,不前往重点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因极特殊情况确需到校,须无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健康监测正常的情况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分管校领导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3.校外人员管理

访客一律禁止入校,仅允许日常后勤补给相关人员进校,要求保持相对固定的人员和车辆,须无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健康监测正常,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配送人员运至校内指定地点,经消杀后,由后勤保障住校人员接管,确保无人员接触。

三、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食堂物资和食材储备;做好全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分发等工作;保障物价平稳,保障师生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学习、生活、工作正常运行。

四、防控措施安排

1.落实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上级要求,组织封闭管理的师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全校师生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分别由人力资源部和学生发展与服务部统计、汇总、备查。在校内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2.强化应急响应

切实做好校内师生医疗保障工作,如校内师生出现突发症状,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3.做好消毒消杀

对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食堂、浴室、卫生间等场所,特别是入校食品、货物等进行地毯式消毒杀菌,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严格活动管理

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引导在校师生开展户外体育健康运动、线上教育活动等,丰富师生文化生活。

5.强化教育引导

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和急需,采取妥善措施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必须;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凝聚力量共克时艰。

6.加强信息报送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区各级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开展排查。如遇异常或其他紧急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