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万家明等7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入学手续将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通知

2017-12-15 作者:

万家明等7名学生因参军入伍于2013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获准,现该7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但至今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条第二款“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的规定。请学生在2017年12月20日前(周三)到学校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到期未办理,学校将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附:万家明等7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名单

QQ截图2017121808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