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加强在线教学期间教学管理的通知

2022-03-18 作者:教务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3月15日学校启动在线教学,并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为提升在线教学期间学生上课积极性,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障教学效果,现对在线教学期间教学管理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1.加强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须通过随堂测试、抽查作业、线上签到、布置任务等多种措施,监督学生出勤及课上学习质量。通过平台工具做好学生的签到和统计,保障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及时跟学生本人及素质教师反馈考勤情况;不定期抽查调取学生的听课记录和听课时长,与学生明确抽查后处理措施,对缺少学习记录的学生及时进行督促提醒。

2.强化课堂互动环节。任课教师要充分开展教学协作,打造鲜活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师生、生生互动,同辈互助,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提升学生参与感。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丰富课下学习任务。建议任课教师适度增加课下学习任务,并加大检查力度,可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布置更加突出考查学生能力和思维的开放性作业,让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自我激励;加强学生学业指导、辅导答疑及测验等教学过程管理。

4.探索多元考核评价。任课教师须灵活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有效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达成情况,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评价量表相互印证;及时全面反馈学生学习效果,并给予学生改进学习建议等;学评融合,探索同伴互评,学生自我评价等。

5.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任课教师要积极主动与素质教师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出勤情况、上课状态及作业/测试等完成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尤其是旷课学生),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并及时反馈给素质教师。

6.充分利用教学平台。任课教师须及时、完整地在综合成绩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成绩,留下学习过程数据和评价数据,有效应用于学习行为与效果分析。

7.开展专业教育活动。各教学系部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丰富的在线专业教育活动,创新实践在线学科竞赛/大创项目指导、社团活动等,以“老带新,传帮带”的形式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8.持续提升教学效果。各教学系部要通过院系领导听课、开展学生调研、基于学校信息化平台的教学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渠道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生听课状态、作业/测试等完成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整教学方式方法,给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与帮扶,力促持续提升教学效果。

9.做好线上补考工作。各系部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线上考试监考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提前熟悉课程在线考试流程、考试要求和应急处理办法。考试过程中严格监考,不间断巡视全体学生的考试状态、电脑屏幕、桌面等情况。

10.做好在线教学设计和预案。各教学系部要充分考虑到在线教学单一平台的承载能力,为了有效应对在线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突发情况,任课教师需同步建立班级QQ群或微信群,当首选教学平台或工具发生故障时,可以灵活通过替代工具做好教学活动的转换与衔接。